保障房分配面临的难题介绍 什么是公租房
2021-08-16花都区知名律师
杨丽华,东阳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保障房分配面临的难题介绍
摘要:保障房应该如何分配,怎样分配才算合理呢。业内人士及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保障房实现公平公正分配,面临准入、公示、管理、退出;四大难;。下面由为您详细介绍。
准入难
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面临的第一道难关。准入门槛由谁来设,有哪些条件,是问题的关键。目前,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
保障房建设指标任务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解。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保障房实际需求等状况不同,准入门槛也会有较大差异。
另外,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不同形态保障房,覆盖不同层次的住房困难群体,其门槛条件各有各的针对性和适用范围。但往往是条件多了,操作起来就增加了难度。尤其在申请人收入这块,统计不全面,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开着宝马住保障房;的现象。
公示难
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面临的另一道难关。2010年底,深圳市政府在保障房大规模开建以来进行第二次分配,就引发了一些社会争议,申请人的信息公示当时难以令公众信服。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接受采访时说,出现这种情况,关键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公示的申请人信息透明度不够。
管理难
现在各地的机构设置大多为住房保障部门和居委会、物业公司,并由其进行日常管理和核查。实际上,仅靠物业公司的检查、管理是不够的,因为其作为企业,不具有相应的行政职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只是民事权利义务,不具有行政强制性。
退出难
柳文定说,申请者何时有私车开了、在哪里又买商品房了、收入是否变化了等等这些情况很难及时发现。一旦发现承租人条件超标或违反规定,一般都是让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告知,并耐心做思想工作劝其腾退,难以对承租人强制处罚。
什么是公租房
什么是公租房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于保障中低收入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通过社会群体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而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房房源是一种由政府建设、低于市场租金限价出租、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给那些不能租廉租房,却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不能买经济适用房,却买不起商品房;刚刚毕业,收入不低但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的人提供了帮助。
供应对象的要求
1、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等。
2、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3、公租房的申请对象是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政府在拟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两类住房将实现房源分配统一、租金标准统一和退出管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