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管理目标的内容有哪些
2022-11-17花都区知名律师
杨丽华,东阳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合慧益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杨丽华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咨询: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答: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建设工程管理目标的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的程序和基本环节
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管理的全过程是由一个个循环过程所组成的,而循环控制要持续到项目建成动用。在控制过程中,都要经过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正等基本环节。如果缺少这些基本环节中的某一个,动态控制过程就不健全,就会降低控制的有效性。
1、按计划要求投入
控制过程首先从投入开始。一项计划能否顺利地实现,基本条件是能否按计划所要求的人力、材料、设备、机具、方法和信息等进行投入。计划确定的资源数量、质量和投入的时间是保证计划实施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计划目标的基本保障。
2、做好转换过程的控制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现总是要经由投入到产出的转换过程。正是由于这样的转换,才使投入的人、财、物、方法、信息转变为产出品,如设计图纸、分项工程、单位工程,最终输出完整的工程项目。在转换过程中,计划的执行往往会受到来自外部环境和内部系统多因素的干扰,造成实际进展情况偏离计划轨道。而这类干扰往往是潜在的,未被人们所预料或人们无法预料的。同时,由于计划本身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程度不同的问题,因而造成实际输出结果与期望输出结果之间发生偏离。为此,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做好“转换”过程的控制工作:跟踪了解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掌握工程转换的第一手资料,为今后分析偏差原因,确定纠正措施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对于那些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采取“即时控制”措施,及时纠正偏差,避免“积重难返”。
3、控制的基础工作―反馈
反馈是控制的基础工作。对于一项即使认为制定得相当完善的计划,项目管理人员也难以对其运行结果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因为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的变化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每个变化都会对预定目标的实现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在计划与执行之间建立密切的联系,及时捕捉工程进展信息并反馈给控制部门,为控制服务。
为使信息反馈能够有效地配合控制的各项工作,使整个控制过程流畅地进行,需要设计信息反馈系统。它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信息来源和供应程序,使每个控制和管理部门都能及时获得所需要的信息。
4、对比目标以确定是否偏离
对比是将实际目标成果与计划目标成果相比较,以确定是否有偏离。对比工作首先是收集工程实施成果并加以分类、归纳,形成与计划目标相对应的目标值,以便进行比较。其次是比较结果进行分析,判断实际目标成果是否出现偏离。例如,某网络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其中一项工作比计划要求拖延了一段时间,如果该工作是关键工作,或者虽然不是关键工作,但它拖延的时间超过了项目的总时差,那么这种拖延肯定影响了总计划工期,对此工作必须采取纠偏措施。如果未发生偏离或所发生的偏离属于允许范围之内,则可以继续按原计划实施。
5、取得纠正控制效果
当出现实际目标成果偏离计划目标的情况时,就需要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如果是轻度偏离,通常可采用较简单的措施进行纠偏。如果目标有较大偏离时,则需要改变局部计划才能使计划目标得以实现。如果已经确定的计划目标不能实现,那就需要重新确定目标,然后根据新目标制定新计划,使工程在新的计划状态下运行。当然,最好的纠偏方法是把管理的各项职能结合起来,采取系统的办法。这不仅需要在计划上做文章,还要在组织、人员配备、领导等方面做文章。
项目实施过程的每一次控制循环结束都有可能使工程呈现出一种新的状态,或者是重新修订计划,或者是重新调整目标,使其工程项目在这种新状态下继续开展。
二、工程建设项目目标管理控制的内容
1、进度控制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是指在实现建设项目总目标的过程中,为使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要求,使项目按计划要求的时间动用而开展的有关监督管理活动。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总目标就是项目最终动用的计划时间,也就是工业项目负荷联动试车成功、民用项目交付使用的计划时间。由此可见,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是对工程项目从策划与决策开始,经设计与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全过程的控制。
事前控制主要内容是编制或审核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审核项目的阶段性计划。制定或审核材料供应采购计划,寻找出进度控制点,确定完成日期。
事中控制主要是建立反映工程进度情况的日记,进行工程进度检查对比,对有关进度及时计量并进行签证,召开现场进度协调会等。
事后控制当实际进度和计划发生差异时,必须及时制定对策。首先制定保证不突破总工期的对策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其次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然后调整其他计划,建立新的计划,并按其实施。
2、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是指在力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的过程中,为满足项目总体质量要求所开展的有关监督管理活动。其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认真贯彻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随时检查质量目标与实际目标的一致性,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期制定的标准和等级要求。在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控制当中,质量控制是主题,项目质量永远是考察和评价项目成功与否的首要方面。
事前控制首先掌握质量控制的技术标准和依据,制定保证质量的各种措施,对承揽项目任务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涉及项目质量的材料进行验收和控制,对设备进行预检控制,对有关的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查。
事中控制首先对工艺质量进行控制,然后对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查、设计的变更审核、质量事故的处理、在质量和技术签证等进行控制,对出现违反质量规定的事件、容易形成质量隐患的做法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建立实施质量日记、现场质量协调会、质量汇报会等制度以了解和掌握质量动态,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事后控制通过项目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整理、文件档案的建立来实现。
3、投资控制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是指整个项目的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项目投资费用是由项目合同界定的,因此应在满足项目的使用功能、质量要求和工期要求的前提下,阶段性检查费用的支出状况,控制费用支付不超过规定值,并严格审核设计的修改和工程的变更,实现项目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事前控制主要进行风险预测,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熟悉项目设计图纸与设计要求,分析项目价格构成因素,事前分析费用最容易突破的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事中控制定期检查和对照费用支付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费用超支或节约情况做出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完善信息制度,掌握国家调价范围和幅